场景 1时点法

单机交钥匙合同

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控制权在客户签署《最终验收报告》时转移

准则依据

属于“时点法”履约义务,收入在客户取得控制权时点一次性确认。控制权转移标志:客户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收入确认时点

客户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常见风险

  • 以“预验收”替代“最终验收”
  • 未消缺项未取得书面说明

策划要点

  • 合同中明确验收时限(如货到后30日内)
  • 约定“验收合格后X日内出具盖章验收报告”

合同评审要点

  • 1明确验收标准、验收时限、验收文件形式
  • 2约定“未消缺项不影响使用”的书面确认机制

各角色执行动作

生产人员
  • 设备出厂前完成检验,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发货清单》
  • 与物流人员完成厂内交接签字
服务人员
  • 设备运抵现场后,按计划完成安装调试,出具《安装调试报告》
  • 让客户现场确认设备运行状态并签字
  • 对未消缺项,当场取得客户书面说明(明确不影响主要功能、消缺时限)
营销人员
  • 安装调试完成后10日内牵头组织交机验收
  • 现场核对竣工资料(安装记录、调试报告、使用说明书等)
  • 督促客户签署盖章版《最终验收报告》
  • 验收报告签署后3日内归档至合同档案

关键证据清单

  • 1
    客户签字/盖章的《最终验收报告》
  • 2
    如有未消缺项,需附客户书面说明

实例参考

— 赢联盟堆取料机项目

大连重工与赢联盟公司签订5台堆取料机设备供货合同,用于西芒杜铁矿配套项目。合同中应明确每台堆取料机运抵几内亚现场后的安装调试期限及最终验收标准。需在几内亚客户完成最终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时,才能确认收入。严禁仅凭国内发运单或预验收文件提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