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化管理 · 业务操作指南
控制权在客户实际领用时转移,而非移库时
属于“时点法”履约义务,控制权在客户实际领用时转移,而非移库时。
大连重工为首钢京唐客户提供核心部件,部分合同可能采用“零库存”模式。合同需约定“货物运抵客户指定仓库后,所有权不转移,待客户实际领用装配时方为结算时点”。销售人员需每月与客户对账领用清单,取得客户盖章的《领用结算单》后才能确认收入。